尚品宅配:招商证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6:36:4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宅配”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尚品宅配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应对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潜在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拟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影响。
(二)交易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远期、金融掉期、金融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等。
(四)交易对手
(五)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及时办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及全权办理与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交易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是基于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金融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金融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金融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衍生品或适当选择净交割衍生品,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够资金供结算,以减少到期日的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金融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司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金融收支在品种、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交易决策、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有效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核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操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宗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
内控制度,配备了专业人员,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附件与该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金融衍生品业务固有的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林联儡 段 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