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孟庆君)
公告时间:2025-04-28 15:59:30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孟庆君)
作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2024年5月6日-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孟庆君 先生: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2002年4月至今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聘请,作为聚氨酯泡沫行业氟利昂(CFC-11)淘汰计划国内执行机构人员参与泡沫行业计划项目管理工作;2017年至今在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担任泡沫塑料分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塑料相关标准立项审核、标准审查等工作。现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部门负责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8 次,其中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7 次;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公司
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公司召开 5 次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 5 次;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情况如下表:
出席情况 参与情况
召开次数 8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8
亲自出席次数 8
召开次数 1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1
亲自出席次数 1
召开次数 1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1
亲自出席次数 1
召开次数 5
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 5
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5
召开次数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 2
亲自出席次数 2
对于需经上述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积极进行沟通与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日常审计工作汇报并进行指导;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025 年 01 月 18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 2024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三)现场履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参观、与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现
场履职。本人在参加年度董事会期间,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合规管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通过电话、邮件、网络会议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024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支持。确保本人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我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在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半年报、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同时也披露了各类临时公告。我对公司 2024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我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状况,定期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师出具的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对公司内控环境、经营风险、内控活动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及检查,保障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考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对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良好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五)提名任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充分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品德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确定的,与公司业绩及个人贡献挂钩,考核结果公平、合理;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参照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2024 年 05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首次授予第三期、预留授予第二期合计 31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05 月 27 日上市
流通。
上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05 月 27 日上市流通。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2024 年 07 月 0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金可成、张伟强、周洪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乐佳俊,因离职原因,公司将对其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9,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 84,000 股,预留授予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已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6.50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7.50 元/股。
3、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4 年 06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