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7:19:08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 11,776,667 股、11,776,667 股(合计23,553,334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
● 本次司法拍卖共两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金额合计为 301,444,174.8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用户姓名徐国新、吴毅华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其中徐国新竞得 11,77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吴毅华竞得 11,776,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
● 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 本次司法拍卖前,承立新先生持有 72,289,421 股公司股票(含 2025 年
4 月 16 日司法网络拍卖竞拍成功但尚未过户的 10,14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0%,截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中,
累计被司法网络拍卖但尚未过户股票数量为 33,693,334 股,若上述股票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 72,289,421 股下降至
38,596,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6.40%下降至 8.75%。
● 承立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
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因承立新先生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的质押融 资合约构成违约,红塔证券向昆明中院对承立新先生及其配偶李霞女士提起诉讼 并申请财产保全,对承立新先生名下在红塔证券质押的 20,828,596 股恒润股份
股票进行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 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5 年 3 月,公司收到红塔证券发来的通知,从中获悉承立新先生因其融
资合约违约,相关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承立新先生持有的 35,330,000 股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985)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分三次公开拍卖,前 两次拍卖股数:各 11,776,667 股(已挂网公示);第三次拍卖股数:11,776,666
股(截至目前尚未挂网公示)。前两次拍卖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10 时(延时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股东股份被拍卖的结果
公司从昆明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询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 上述被拍卖的股份网络拍卖阶段已结束,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标的物名称 竞买号 竞买人 成交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承 立 新 名 下 持 有 的
11,776,667 股江阴市恒润 K5711 徐国新 11,776,667 150,323,000.43 2.67%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3985.SH)
承 立 新 名 下 持 有 的
11,776,667 股江阴市恒润 L1028 吴毅华 11,776,667 151,121,174.43 2.67%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603985.SH)
合计 23,553,334 301,444,174.86 5.34%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 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昆明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前,承立新先生持有 72,289,421 股公司股票(含 2025 年
4 月 16 日司法网络拍卖竞拍成功但尚未过户的 10,14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0%,截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中,
累计被司法网络拍卖但尚未过户股票数量为 33,693,334 股,若上述股票全部完 成过户登记后,承立新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 72,289,421 股下降至 38,596,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6.40%下降至 8.75%。
2、承立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 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 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 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 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 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 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司法拍卖最 终成交以昆明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 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