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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正勇)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0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正勇
作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正勇,男,中国国籍,1983 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博士后,现为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学术一期)、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专家、国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与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发改委项目评审专家、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项目评审专家、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 Scheller 商学院会计系高级访问学者。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并行使表决权。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3 次。2024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5 2 3 0 0 否
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
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根据自己的
专业经验提出相关建议,监督并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以及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
查,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2024年度,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1 日 12 日 案:
1、关于 2024 年度拟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
销事项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 2024 年 4 月 2024 年 4 月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4 日 26 日 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
2024 年第三次 2024 年 12 月 2024年12月 下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日 10 日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拟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关于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被动形成关联方
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为 16 天,利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
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亦通过会谈、电话、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同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的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保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外部审计机构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参加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召开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议、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第一次沟通会/第二次沟通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完成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解读、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要求等课程,并取得了培训证明。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及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所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结合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个人分工情况以及工作完成情况,确认和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对外担保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情形。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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