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1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仕净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根据《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仕净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此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4 年度,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仕净科技”)、苏州苏迪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苏迪罗”)、宁国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国环创”)、苏州顺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顺泽检测”)、山东迎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迎领节能”)、苏州仕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远桥”)、苏州博纽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博纽强新材料”)、安徽仕净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仕净”)、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仕净光能”)等 41 家子公司,其中仕净光能、苏迪罗、宁国环创、顺泽检测、迎领节能、仕净环保、安徽仕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纽强新材料为公司持股比例 51%的控股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政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及各项主要业务的控制包括资金管理、财产管理、预算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子公司管理、运营管理及会计工作管理等。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
结构,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 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设计及其他事宜等。
董事会设有两名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组织机构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设置了研发管理部、设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销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财务部、采购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战略发展部、人事行政部、内控审计部及法务部等部门,此架构可以实现公司目标对公司活动进行的规划、执行、控制和监督。
(3)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
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4)发展战略
公司以“仕净蓝、中国蓝”为企业愿景,以仕净科技的企业文化和愿景为引领,以产品的品质和服务为支撑,以客户的需求和价值为导向,以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为驱动,巩固公司在光伏环保行业的优势地位,同时力图在新的产品领域谋求一席之地,扩大公司在环保设备行业的影响力,为提升我国专用设备的研发及制造能力做出贡献。同时,管理层针对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内部讨论,确立公司“光伏配套+光伏产品”双轮驱动战略,依托光伏配套装备制造板块技术优势,公司进入光伏太阳能电池行业,本年度,电池片板块贡献收入,公司“光伏配套+光伏产品”双轮驱动战略已初见成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及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同时,公司为更好的控制风险,对现有的风险评估机制中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危机处理方法及制度、机制上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督察及责任追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财务部工作制度》《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等规定,并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证:
(1)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对资产的记录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
(5)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适当的会计人员,使其能够完成分配的任务。这些任务包括:
①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
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
③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
④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⑤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建立的相关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两种层次的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发股票等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信息系统使用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按相应的规定,岗位权限设置等做了较多的工作。
公司建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方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章,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基本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日常管理方面;制定了公司运营各环节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销售业务、物资采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技术规范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部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
(3)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员工培训管理标准》《薪酬管理标准》《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劳动合同管理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