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40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 议案
定网站查询索引
第五届监事 2024 年 2 月 23 巨潮资讯网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会第六次会 日 www.cninfo.com.cn 相关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议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已审
财务报表(2023 年度)报出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
会第七次会 2024 年 4 月 25 巨潮资讯网 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议 日 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2024 年 8 月 28 巨潮资讯网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
会第八次会 日 www.cninfo.com.cn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 2024 年 10 月 巨潮资讯网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会第九次会 24 日 www.cninfo.com.cn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 2024 年 11 月 巨潮资讯网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会第十次会 19 日 www.cninfo.com.cn 事务所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 2024 年 11 月 巨潮资讯网 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会第十一次 29 日 www.cninfo.com.cn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高
会第十二次 2024 年 12 月 巨潮资讯网 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提供无息借
会议 25 日 www.cninfo.com.cn 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15次董事会、出席了6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建设及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