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精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18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25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关
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