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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杜健)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47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杜健)
本人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讲师以及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教授。2020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7 次,实际出席次数 7 次,不存在
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等情
形;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在前述会议
上,本人均认真参与议案审议,以自身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针对部分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及意见,并审慎、负责地进行表决,对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本人均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获取充足的信息,以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度共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审议了公司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调阅了有关资料。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地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与公司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公正、客观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的重点事项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
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实。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469,400 股后的 237,029,3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合计派送现金红利31,998,965.2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24 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勤勉独立,有效履职。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针对 2024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的履职情况所作出的汇报。本人开展工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的支持与帮助,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人员亦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在此本人向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杜健)》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杜 健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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