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38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253,830.66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107,409,548.9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10,740,954.9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77,288,628.37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8,514,047.72 元。
2、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的总股本 81,996,13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 6,202,270 股及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
1,386,126 股后的总股本 74,407,7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以公司总股本 74,407,741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合计分配现金 35,715,715.68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 2024 年度未实施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与本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一致,即公司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5,715,715.68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9.14%。
2024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67,905 股,回购股份已使用资金总金额为 196,202,880.78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31,918,596.46 元,占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4.15%。
4、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票及正在履行回购注销程序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715,715.68 38,189,394.72 24,558,191.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253,830.66 50,297,834.14 159,126,296.3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77,288,628.3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8,514,047.7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8,463,302.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0,225,987.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8,463,302.1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上市,2022 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
年度。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 98.24%,不低于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母公司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的 50%。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 9,125.38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
资金余额为 106,004.57 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4 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9.14%,延
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 2025 年保
证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
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四、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