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1:5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报告期末持有的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会计
证券 证券 证券 会计计 本期公允价值 资金
期初账面价值 出售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核算
品种 代码 简称 量模式 变动损益 来源
金额 科目
其他
境内 非流
亿珑 公允价 自有
外股 ELPW 13,959,997.75 2,428,826.21 0.00 2,428,826.21 16,388,823.96 动金
能源 值计量 资金
票 融资
产
注:公司子公司 2016 年对 Elong Power Holding Limited(下称“亿珑能
源”)境内主体惠州市亿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鹏能源”)进行股
权投资,认缴出资金额 31.25 万元,占亿鹏能源当时注册资本的 5%,后续对亿
鹏能源进行增资及股权转让,截至亿鹏能源通过境外主体亿珑能源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时,公司持有亿珑能源 1,727,196
股股份。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领域深耕多年,始终瞄准消费类电子领域,公
司定位的目标客户群是世界五百强及细分行业头部品牌商。2016 年,基于对当
时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的探索需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对亿鹏能源进行股
权投资,认缴出资金额 31.25 万元,占亿鹏能源当时注册资本的 5%。本次股权
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三、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对外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024 年度,除亿鹏能源通过境外主体亿珑能源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美国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四、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报告期存续的证券投资行为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权投资标的公司于报告期在境外上市所形成,该次投资行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除该参股投资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近三年未开展其他证券投资业务。针对本次投资,公司已建立专项风控机制,持续跟踪标的经营状况,当前投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