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5:54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21),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范和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6%)递交的《范和强提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碳纤维项目的函》,提议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公司股东范和强先生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议案后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5
年 5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 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00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预计及调整部分 2025 年度日常关
6.00 √
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 2024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8.00 √
度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9.00 √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
10.00 √
议案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00 √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3.00 √
(2025-2027 年度)>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14.00 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
15.00 √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
16.00 √
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公司此次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6.00 为关联交易。
4、议案 1.00-16.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到公司。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11 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友、毋昱
联系电话:0571-86318555
电子邮箱:security@hzhss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11 楼
5、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