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奥规划:鹏盛A核字[2025]00019号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8:17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 核字[2025]00019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2
2、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 0755-82949959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鹏盛 A 核字[2025]00019 号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须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敬彩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龚世星
2025 年 4 月 24 日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774,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43.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1,344,418.81 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42,125,154.92 元,现金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09,219,263.89 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4 月 28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707,396,094.80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1,696,751.66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金额 4,453,271.09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11,524,743.0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0,000,000.00
减: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15,264,404.95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35,886,157.71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11,001,337.0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含现金管理产品) 451,344,418.81
注: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见证律师费用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07,396,094.8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
职责。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途进行变更,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2,100.00 万元投入到新项目“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
目”。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
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
活期存款 1,040,646.11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4687610888 理财产品 25,956,083.33
建设项目 司深圳福田支行
小计 26,996,729.44
项目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储方式 期末余额
活期存款 14,940,836.16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7174778388 理财产品 20,515,555.56
设项目 司深圳笋岗支行
小计 35,456,391.72
城市领域人工智能 活期存款 5,360,009.02
大模型及四大应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81666666 理财产品 105,000,000.00
技术研发项目 司深圳上沙支行 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