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洪生)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7:5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邱洪生,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高级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并购交易师。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1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此外,本人亲自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74 项议案,听取 9 项汇报事项。
本着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诚信负责的职业精神,本人在深入思考与严谨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时,本人与各位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优势,对相关议题提出专业性的建议。与公司经营层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细致研究相关资料,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就讨论事项与公司经营层人员交换意见,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与理解,共同推动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经独立思考与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内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定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财务情况的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对财务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和潜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就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发表意见。二是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作为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
报告期内的全部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
内控建设、风险管理、违规经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
议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内控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内控
建设应覆盖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定期进行
内控自我评估,持续优化内控体系。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报告期内的
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完毕及注销事项,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求、市
场状况及管理团队表现的基础上,谨慎建议 2024 年度经理人员考核
奖励、绩效分配及合约签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召开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表:
序号 日期 会议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4.04.25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董事会审议
2 2024.05.23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议》暨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
3 2024.09.02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任委员职责,定期安排与年审会计师的
面对面会议,讨论审计进展、关键审计事项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持续监督并推动审计工作的进展,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五次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面对面进行互动交流,听取投资者意见,通过沟通,促进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理解,形成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共识和信任。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的问题,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
(1)出席现场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约为 52 天。主要工作内容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加现场调研等。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及内控评价、薪酬体系及考核等情况,并利用现场和视频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与公司进行交流和沟通。
(2)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醒公
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于应披露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执行;监督公司准确无误地传达信息,避免误导性陈述,保证信息与事实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实地调研
2024 年度,通过调研公司下属公司,深入一线全面了解下属公司发展规划、业务模式、科技创新及风险防控等情况,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地点 企业
1 2024 年 6 月 广东省深圳市 长城国际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 2024 年 7 月 广东省深圳市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非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 2024 年 10 月 湖南省长沙市 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7.独立董事履职支撑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充分且必要的履职条件,展现了极大的支持与信任。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面对本人提出的相关事项疑问,公司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信息给予了及时的补充和清晰地解释,确保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在整个过程中,公司及相关部门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不存在任何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均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进一步审议和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均在法定平台进行公开披露,本人通过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等方面,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等情况作出判断,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了《2023 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说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本人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内部审批程序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1 月 12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聘
任戴湘桃先生为公司总裁。2024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提名戴湘桃先生和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2024 年 4 月 26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及独立董事,并经 2024 年 5 月 23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上事项均由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选举及聘任流程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5.薪酬及股权激励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
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