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3:17:2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3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0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24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72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3,27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48.1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726.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7 号)。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646.5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46.59 万元,应结余金额为-68.8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33 万元。差异额 74.20 万元系未通过
募资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实际公司已通过普通银行账户支付)。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42,726.90
项目投入[注 1] B1 243,442.3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46.59
项目投入 C1 -6,177.7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24
项目结项转出[注 2] C3 6,178.04
项目投入[注 3] D1=B1+C1 237,264.6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46.83
项目结项转出 D3= C3 6,178.0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8.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25
差异[注 4] G=E-F -74.20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442.36 万元,
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282.74 万元。
[注 2]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收回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 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实际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用地,因此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土地购置款合计 3,716.10万元退回。同时,由于上述项目己于 2022年 8 月结项,
因此该笔退回款项可视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024 年 1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资金用于投建“年产 4GWh 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GWh 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已于 2024 年 8 月完成建设
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除待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保证金之外,项目结余
2,461.94 万元。2024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 6GWh 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建“年产 10GWh 智慧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注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264.63 万元,
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768.04 万元。
[注 4]系未通过募资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 74.20 万元(实际公司已通
过普通银行账户支付)。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 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 47,939.91
有限公司 625219
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 中行鄂州分行 567770179929 520.76
限公司
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310011110120100 4,030.06
技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063165
合计 — 52,490.73
截至目前,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尽快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附件: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2,72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77.73 [注 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28,560.9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264.63 [注 2]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11.77%
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
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度(%)(3)=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