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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刚敏)

公告时间:2025-04-26 02:42:0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我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忠 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 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充分掌握实际 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龚刚敏,男,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1992 年起在浙江财经大学工作,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社会服务工作,历任财务处处长、MBA 学院院长、学报编辑部主任等职,202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2023 年3 月 6 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 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 规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 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6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2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主持召开了1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拟聘任的董事人员 人选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度内共参加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了审 议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此外,认 真审阅了审计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切实履 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战略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度内共参加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切实履行了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会议,并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4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此外,本人还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定期报告工 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 披露。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认真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反映,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 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 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同时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7、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此外,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以及提 高公司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管理层非常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建议或意见,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诸多便利与支持。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累计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3、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于2024年5月13日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续聘 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 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 中,能够遵循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 行合法合规,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5、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人员的相关事项
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夏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Email:ggmgood@126.com。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刚敏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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