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安徽国星)
公告时间:2025-04-26 02:26:00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
誉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商誉所在安徽国星生物化
学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25)第 10172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
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商誉所在安徽国星生物化
学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3
摘要......4
资产评估报告...... 6
一、委托人、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企业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6
二、评估目的......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5
四、价值类型......34
五、评估基准日......35
六、评估依据......35
七、评估方法......3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3
九、评估假设......45
十、评估结论......4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8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2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53
附件:......55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企业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
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商誉所在安徽国星生物化
学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
评估目的: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提供合并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的专业意见。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合并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
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对应的商誉所在生产销售吡啶碱产业链(包括百草枯)相关产品的业务资产组组合,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商誉,具体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安徽国星相关资产组账 红太阳合并报表反映的
面金额 账面金额
一 非流动资产 835,225,754.45 896,595,625.72
固定资产 735,926,150.44 735,926,150.44
在建工程 27,751,472.69 27,751,472.69
使用权资产 36,987,300.23 36,987,300.23
无形资产 20,131,630.64 20,131,630.64
长期待摊费用 8,181,583.79 8,181,583.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429,200.45 75,799,071.72
二 不含商誉资产组合计 835,225,754.45 896595625.7
三 商誉 *** 414,569,601.51
四 商誉减值 *** -
五 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价值 *** -
六 含商誉的资产组合计 *** 1,319,346,811.02
价值类型:可回收金额。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方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评估结论:
经评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壹佰万元整(RMB136,100.00 万元)。
上述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即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止,逾期使用无效。
我们提示委托人:我们只对包括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发表意见。本次资产组范围的认定己经公司管理层、会计师、评估师三方沟通确认。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提示 :以上内容 摘自【万隆评报 字(2025)第 10172 号】评估报
告正文 ,欲了解本 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 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
读评估报 告全文,本摘要不 得单独使用。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后
商誉所在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25)第 10172 号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
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商誉所在安徽国星生物化
学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在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900928L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东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杨一
注册资本:58,077.287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1 年 06 月 13 日
营业期限至:2046 年 10 月 11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按《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农药产品包装物的生产、销售(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证书》核定的定点生产范围经营);三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化肥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企业
1、概况
名称: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1796449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