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鑫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0:17:50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57 人,所持(代理)股份 181,638,90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4.780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8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 17,691,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3877%。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 160,000 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22,237,525股,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4,088,0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1.420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 14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5 人,所持(代理)股份 17,550,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360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5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为 17,550,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360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211,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6%;反对 10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 324,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64,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31%;反对 10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9%;弃权 324,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5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221,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反对 9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 322,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74,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98%;反对 9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弃权 322,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222,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7%;反对 10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 313,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7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54%;反对 10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9%;弃权 313,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2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222,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7%;反对 10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 313,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7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54%;反对 10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9%;弃权 313,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2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195,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反对12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弃权3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48,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50%;反对126,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4%;弃权31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7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4%;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5%;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7%;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9%。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219,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8%;反对 95,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 324,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7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67%;反对95,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4%;弃权324,8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董事长彭义兴先生2025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49,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95%;反对 107,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1%;弃权 335,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49,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67%;反对107,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3%;弃权335,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0%。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02《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20,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554%;反对 128,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0%;弃权 343,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1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17%;反对12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1%;弃权343,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03《关于公司董事、总裁毛志平先生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8,194,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 127,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 343,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