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魏俊浩)
公告时间:2025-04-25 23:44:5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魏俊浩)
作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魏俊浩,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博士后)、
博士生导师。2003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2 月至今,任招金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 2024 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独立董 应出席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股东
事姓名 董事会 现场出席 式参加会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魏俊浩 7 0 7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
照规定参加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以及行业和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充分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重点关注股东大会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同时,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时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会议汇报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日常联系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依
据,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日常及时通过邮件、网络等方式发送公司信息披露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信息,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整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其确定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减少、规避因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延伸公司的业务收益,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