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4-25 23:12:4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指导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一条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第二条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
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5,886,001 元。 915,922,435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同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
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
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
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议。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会会议决议。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