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动力新科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23:00:45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