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55:5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议
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相同,其中: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16.7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95 万元(含税)。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涉及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对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服务内容、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舞弊的考虑和管理人员越权风险、客户服务团队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八届四
十四次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2 月下旬,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与安永华明沟通,协商确定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舞弊的考虑和管理人员越权风险等提出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督促函》,督促安永华明按照年报工作安排确定的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外部董事与会计师现场见面
会议,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与安永华明年审会计师就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结论以及管理建议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并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四)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八届五十二次董事会审计及内控
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签署页)
谢 荣 陆雄文
白彦春 田 雍
陈 力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