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慈华)
公告时间:2025-04-25 22:31:46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度,本人彭慈华,作为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彭慈华,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7年任职于《集成电路应用》杂志社;2007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市太阳能学会。2022年5月至今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7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2次,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参加审计委员会5次,参加提名委员会2
次,参加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参加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次,本人在欧普泰的现场
工作时间为16天,相关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7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具体如下:
姓名 日期 会议名称 工作内容
2024年4月9日 年审沟通会 参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预沟通事
项
2024年4月22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
二十次会议 及摘要等23项议案
2024年4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
二十一次会议 报告
2024年5月14日 2023年年度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和经营层了解公司
大会 的运营情况
2024年5月3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
彭慈华 二十二次会议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第一次临 出席股东大会,了解募投项目进展
时股东大会 和光伏产业相关情况
2024年8月26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
二十三次会议 告和募集资金存放、董事会换届和
股权激励等11项议案
2024年9月19日 2024年第二次临 出席股东大会,并了解公司治理架
时股东大会 构和员工激励等事项
2024年9月2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关于向 2024 年
一次会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等6项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长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
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2024年11月7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出席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参股子
三次会议 公司股权及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我出席并
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日期 会议名称 工作内容
2024年4月19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关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9项
议案
2024年4月19 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日 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2项议案
2024年4月19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彭慈华 日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
议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2项议案
2024年4月2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
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5月3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4年8月2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
日 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2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审议关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两项议案
2024年8月23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日 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
议 划(草案)等3项议案
2024年9月2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关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于聘任戴剑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
2024年9月23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日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
议 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9月23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审议关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于聘任王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等
3项议案
2024年10月25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1月4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审议收购参股子公司股权及部
分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不存
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相关汇报,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