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21:3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信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志晟信息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关于核准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57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1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453.0435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80.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1,447.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33.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80 号)。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全部行使,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9565 万股,由此增加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2.1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6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47.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5.2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311,991.35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440,538.48
加:本报告期归还以前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
款
加:以前年度误用募集资金退回 204,372.05
减:跨行转账手续费支出 4.50
减:本报告期已使用金额 7,854,149.61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102,747.7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元)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 1200522131560001076 0 已于 2024年 10 月 14
坊开发区支行 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家口银行廊坊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已将 2023 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本年度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及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23,914,216.48 元(含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保荐机构对志晟信息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24,102,747.77 元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并于当天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财务人员误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合计 20.44 万元款项用于支
付不属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费用,公司应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将上述款项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为: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除本核查报告“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披露的情形外,志晟信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秀娟 汪志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915.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5.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60.3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71% 8,005.38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部分变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进度(%)(3) 可使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2)/(1) 期
补充流动资金 是 1,260.34 - 1,260.3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项 否 否 否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