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1:24:10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按照财政部 2024 年 12 月 31 日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