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制药:舆情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4-25 19:39:43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众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在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众形象、商业信誉,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对公司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
括:
(一)提出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完善意见,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信息核实、风险评估、对外沟通策略、信息发布渠道、舆情跟踪与反馈等环节。如舆情处理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范围的,由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三)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舆情事件处理情况。
(六)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司全体员工舆情应对能力。
(七)负责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
(八)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在舆情工作组的领导下,证券投资部作为舆情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收集汇总相关舆情信息。包括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等,初步研判和评估风险,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或披露。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舆情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和外部媒体,制定应对策略。
(三)及时向证券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四)根据舆情事件性质,做好应对工作。
第十条 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发现舆情线索后,应快速分析评估,判断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及潜在风险,并根据舆情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应对措施。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协调和组织对外发声回应,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舆情工作组审核和批准,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始终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在合规的前提下,真诚解答各方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客观公正。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秉持积极面对、客观公正的态度,对相关信息及时核查处理,精准分析并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发布的信息应客观、公正地反映舆情事件的真实情况,不隐瞒、不夸大、不歪曲事实。
(四)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主动承担核查工作,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努力化解危机,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证券投资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舆情工作组决策后,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并采取处理措施,必要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流程
(一)一般舆情的处置: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迅速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证券投资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调查、了解事情真实情况。
2.根据需要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为媒体提供客观、真实信息,避免误导媒体。
3.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真实、
准确的信息及相关事件进展情况。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各方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舆情影响扩大。
4.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由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或声明。
5.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个人或单位,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其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加强危机恢复管理,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重大舆情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 舆情反馈
(一)舆情工作组应在重大舆情处理结束后,对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舆情处理档案,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三)公司对舆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第四章舆情防范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做好舆情防范工作
(一)建立舆情防范日常工作机制
1.定期与媒体沟通,维持互信关系,及时发布正面信息,降低负面报道的可能性。
2.实现内部信息透明化,主动在相关平台上公布公司生产经营的信息,消除问题隐患。
3.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公司信息通知和员工常态化管理,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减少内部谣言和误传。
4.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应急处理制度、舆情处理应急预案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
(二)建立舆情预警机制
1.多层次、多维度地对信息进行监测、采集和报告,提前识别潜在的舆情风险。
2.设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3.建立舆情甄别研判工作机制,对事件性质、产生来源、涉及范围等内容进行判别,去伪求真,增强舆情预警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三)建立舆情引导机制
保证信息公开通畅,客观、公正、详实地报道,用平等交流代替强制灌输,有效解答问题疑惑;尊重受众,多角度掌握用户需求,重视情绪疏导。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违反保密义务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调岗、降职等处理;涉嫌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相关主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