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11:3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编制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基建、安全管理、成本费用、招投标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存货管理、关联交易、环保监控、信息系统等内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与成本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长期股权投资、节能环保、工程项目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适用于自身的内控
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
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
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事项:(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 (2)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发现该项错报;(4)审计
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1)未按照
重要缺陷 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公司内控系统未建立反舞弊程
序和控制措施;(3)重要的业务流程或系统存在缺陷;(4)当期财务
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资产总额的0.5%≤ 错 报 的 资 产 总 额
资产总额 的2%及以上,涉及的资产 错报金额<资产总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额的2%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的0.5%
算数据
错报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净 利 润 的 2%≤错报 错 报 的 净 利 润 低
净利润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金额<净利润的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净利润的10%及以上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10% 净利润的2%
注:资产总额和净利润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为
准。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
重大缺陷 造成重大损失;(2)公司决策违反程序并导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
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
重;(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1)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
重要缺陷 致一般失误;(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3)关键岗位业务
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
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
一般缺陷 损失;(2)一般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3)其他未构成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损失 5,000万元及以上 1,000万元≤损失金额 小于1,000万元
<5,0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一经发现
确认即采取整改行动,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整改行动,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以依法依规治企为
切入点不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加强重点领域内控评价与监督,扎实整改内控缺陷,持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为企业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2025 年,公司将持续深耕内控管理,优化内控制度并
严格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高效内控体系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