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08:0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2024 年度,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发展状 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黎建中、常呈建、张晶
晶。其中,独立董事黎建中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9 项,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4 年 1 月 2 日 1、《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1、《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
议案》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和审计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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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衡”)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讨论了关于审计工作安排、范围及发现的具体问题,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审计工作。同时,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要求,全面评估了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认为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行职 责,未发现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表了客观独立的 审计意见,出具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门开展持续指导,审阅公司内审年度 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年度主要审计情况等,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控工作,提高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促进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公司审计部门在 2024 年度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指 导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审 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给予持续关注和指导, 定期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中介机构沟通,了解内控执行情况。委员会认为,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发现存在 重大内控缺陷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管理层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和重点事项进行 了充分沟通,从专业性角度出发,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 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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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采用现场沟通,电话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为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积极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审计及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黎建中、常呈建、张晶晶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