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06:51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晓青女士、独立董事裘玲玲女士、非独立董事徐瑞根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吕晓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吕晓青女士、独立董事裘玲玲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陈美林女士,仍由吕晓青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2024 年 4 月 15 日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 通过
会审计委员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第十三次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会议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会审计委员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通过
会第十四次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会议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会审计委员 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和初审后的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
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
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积极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适应行业新形势持续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推动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