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朱德胜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5 19:00:41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朱德胜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朱德胜,男,1966 年 12 月生,管理学(会计学方向)博士,教授,中国资
深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实际出 委托出 应出席股东大会 实际出席
事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投票情况 次数 次数
朱德胜 1 1 0 均为赞成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其中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1 次。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所有审议的议案投赞成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24 年 1 月 22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4 年度,本人审核了《关于提名武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高振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牛富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审议。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十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十三)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十四)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涉及相关事项。
(十五)审核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涉及相关事项。
(十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涉及相关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沟通讨论内部年度审计计划,并就各审计项目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审计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充分沟通,指导并监督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计划、审计关注的问题、关键审计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充分发挥专业职能。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3 天。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能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2024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因个人及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 2025 年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朱德胜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