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睿能科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52:5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李广培先生、董事张珍先生
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汤新华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
求,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及评估的议案》;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2024/3/2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
案》;
《公司内审部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4/22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内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计
划》。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8/20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审部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2024/10/28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
《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
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
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通过核
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进场审计
前与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沟通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要点、重
要时间节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就年审过程中的审计重点、审计难点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
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初步出具审计意见后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年审的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审计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关键领域风险控制的有效性,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按规定顺利完成。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客观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汤新华 李广培 张珍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