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8:41:2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项目成员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独立审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授权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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