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39:25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及广东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奔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奔朗(香港)有限公司等15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子公司监管、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财务报告、会计控制、营运管理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对外投资、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环境
1.1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及时公告换届结果。
1.2 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设有独立的审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机构、
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重要经济资料等进行独立审核,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1.3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考勤、辞退与辞职、福利保障、工资薪酬及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招聘录用管理制度》《员工退休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总部员工月度积分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发布《入职管理制度》《试用期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员工入职、人才推荐、培训、考勤、辞退与辞职、福利保障、工资薪酬及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制度。
1.4 企业文化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实践中,形成了“说到做到、精益求精、开放创新、共生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关注员工发展,关注客户价值,关注社会责任,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创造价值、合作共赢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培训、员工关爱培育成长计划、员工爱心帮扶等活动,落实相关政策和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凝聚力和企业文化竞争力。“创新材料科技,成就美好生活”的公司使命已成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坚实思想基础和战略保障。
1.5 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在公益事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佛山市顺德区陈村慈善会捐款设立的“陈村慈善会奔朗公益慈善基金”,支持南京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奔朗教育教学奖学金”,支持陈村镇永兴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资助困难员工及家属,开展了多项慈善救助与公益帮扶项目;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投身佛山市顺德区对口云浮市新兴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2、主要控制活动
2.1 对子公司的监管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管理,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进行检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2 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
时,决策投资项目不仅考虑项目的回报率,更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采取谨慎性原则。
2.3 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披露要求等。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4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按规定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
2.5 对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依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规定了明确的、严格的规范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对每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因公司财务人员误操作,于2024年8月2日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5.00万元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公司及时与收款方沟通资金退回,截至2024年8月5日,款项已由收款方全部退回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存续时间较短,涉及的误操作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较小,募集资金未发生损失,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损害及不利影响。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积极整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学习,并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支付流程,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
生。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2.6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的职责,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标准、报告流转过程、审核披露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在报告期内,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情形发生,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7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的管理要
求,并严格执行,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2.8 会计控制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及资金、资产、投资、财务报告等管理制度,会计机构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效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2.9 营运管理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等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基础上,重新修订《计算机管理控制程序》《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公司网络安全。
(三)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5%≤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错报<合并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和不利影响;
重大缺陷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较大错报、漏报;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
改正;
1)未依照公认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
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