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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25 18:39:25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5:00—2025 年 5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07 奔朗新材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兴业八路 7 号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 2024 年度履职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
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祖铭)》(公告编号:2025-009)、《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同春)》(公告编号:2025-010)、《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兰)》(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根据 2024 年履职情况进行汇报,并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公
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
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的基础上,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13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89,981,370.3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6,637,560.82 元。
经研究,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公司将另行通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8,188,000.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薪酬方案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下次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监事薪酬方
案。本薪酬方案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下次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研究拟决定: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陈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银行分别申请授信额度合计 99,000 万元。
公司与银行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2025 年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
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经营需要,公司(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 2,50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在有效期及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报告予以审核、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 第ZC1031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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