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03:55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2
第二章 声明 ...... 4
第三章 基本假设......5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8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 8
二、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0
第六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1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恒烁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 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
问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 指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线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指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制性股票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及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
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 指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
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
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
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4 号》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
《公司章程》 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 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声 明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恒烁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恒烁股份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恒烁股份全体股东及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恒烁股份提供或为其公开披露的资料,恒烁股份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等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恒烁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为前提: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恒烁股份及有关各方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 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0)。
四、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五、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