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57:45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