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44:31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
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 年年度报告》及《金科环境: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内控状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
环境: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九)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