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6:35:5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356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2023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客户家数 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2024年度上市公司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含A、B股)审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事项。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及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其职责时,与公司的管理层就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包括审计工作的范围、计划、年报审计的重点内容、风险评估流程,以及整体的审计结论等,确保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得到了充分履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结合在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团队及其他资源配备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对审计的总体方针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确保审计目标与公司要求相符合,并就时间安排进行了协商。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频繁的沟通和充分的交流。为确保审计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询问,了解审计进展,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同看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介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有效协调,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的探讨与沟通。
(六)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任务期间勤勉尽责,遵守职业准则,在公司年报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