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00:16:07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
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4000840020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上述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出具的《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71 号)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部分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部分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消除保留事项工作的实际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付款的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