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査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22:11: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査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凡拓数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 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45,980,85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90,079,862.64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0,987.36 元。2022 年 9 月 26 日,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580,422,956.50元划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 拟使用募集资
号 投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1 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11,858.66 442.00 442.00
2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 18,701.00 18,701.00
3 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04.91 5,504.91 5,504.91
4 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7,626.90 7,626.90 7,626.90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4,990.47 42,274.81 42,274.81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关于“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公司已累计投
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10.78 万元,“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303.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
号 资金金额 额 度
1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18,701.00 16,210.78 86.68%
2 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7,626.90 7,303.14 95.76%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预计达到 首次调整后计 再次调整后计 再次调整后计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 划达到可使用 划达到预计可 划达到预定可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 2024 年 2025 年 \ 2025 年
地项目 9 月 30 日 4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 2024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5 年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9 月 29 日 12 月 29 日 4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而本次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内外部环境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工程验收程序仍需要一定时间,经公司审慎研究,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决定对“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在项目未来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今 何继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