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11:09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185002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1850025号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洲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洲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商誉减值测试。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中(十九)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龙洲股份
商誉的原值为 109,700.87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 75,963.88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管理层需要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由于龙洲股份商誉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可产生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之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将该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了解并测试商誉评估的内部控制,以评价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关注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划分,以及评估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
(4)测试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以及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的工作,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验证商誉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准确性。
(6)检查相关商誉披露是否适当。
(二)应收款项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中(五)、(八)、(十)所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龙洲股份应收账款的原值为 115,842.03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17,513.89 万元;其他应收款的原值为 38,798.33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16,201.43 万元;合同资产的原值为 84,755.54 万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9,675.98 万元。鉴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若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形成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与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这些内部控制包括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应收款项收回流程、对触发应收款项减值的事件的识别及对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等。
(2)通过查阅销售合同、比较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比较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等程序,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3)抽样检查了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和经营情况的支持性证据,包括: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客户的资质背景及经营现状,并与管理层的记录进行对比;执行应收款项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公司股权抵押合
同、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抵押权利登记等,分析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
(4)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抽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龙洲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龙洲股份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洲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龙洲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洲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洲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2003)22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国投”)等6名法人股东和王跃荣等21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9日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2010年9月,公司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派生分立福建龙洲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分立减少861.90万元,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1,661.9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1,700.00万元转增股本3,361.9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共计增加股本3,361.90万元,转增后的股本为9,000.00万元。2011年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将福建龙洲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增加股本3,000.00万元,吸收合并后的股本变更为12,000.00万元。
2012年4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2012年6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4,000.00万股,并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开发行股份后股本为16,000.00万元。2013年6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4,800.00万股,转增后股本为20,800.00万元。
2015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0,8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普通股股票,可配售股票总数为6,240.00万股,实际配售60,593,228.00股人民币普通股,配股后股本变更为268,593,228.00元。
2017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新疆兆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投资”)、天津兆华创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华创富”)、西藏达孜和聚百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疆丝绸南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茂赢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名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498,753股;向交通国投(国有法人)、龙洲股份员工资管计划、新疆嘉华创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华创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820,415股。公司此次合计非公开
2018年5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74,912,39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资本公积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62,368,594股。
2018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变更名称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代码和简称保持不变。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53125975Q,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法定代表人:陈明盛,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出租汽车客运;普通货运;一类汽车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兼业代理:车险、货运险、意外险;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对旅游、广告、城乡公交、机动车性能检测、交通职业技术培训、住宿、餐饮行业的投资;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润滑油、日用百货、石制品、矿产品(除煤炭)、工艺品、服装、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公司属于道路运输业,公司主要经营客运、货运、客运站经营、新能源整车制造、汽车(含配件)销售、石油销售、沥青供应链业务等。
本公司经营期限自2003-08-29至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5年4月24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