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03:43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 家上市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朗科智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
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邬晓磊,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合伙人签字邬晓磊、注册会计师江晓云、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改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 2025 年定期会议会对容诚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容诚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拟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相关人员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