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0:19:51
公司简称:凯莱英 证券代码:00282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目 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4
三、基本假设 ......5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6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8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说明......10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11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12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凯莱英、本公司、公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股限制性股票
计划、本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莱英医药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
限制性股票 指 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
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日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之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号》
《公司章程》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凯莱英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对凯莱英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凯莱英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2025 年 1 月 25日至 2025年 2月 2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和《关于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情况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一)授予日
根据凯莱英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4日。
(二)标的股票来源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实际首次授予 489.60 万股,
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A股股本总额 34,016.4843万股的 1.44%。
(三)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公司 A 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执行董事,首
张达 席运营官,首 6.50 1.25% 0.02%
席财务官
陈朝勇 执行副总裁 5.00 0.96% 0.01%
姜英伟 执行副总裁 5.00 0.96% 0.01%
周炎 高级副总裁 4.00 0.77% 0.01%
徐向科 高级副总裁兼 4.00 0.77% 0.01%
董事会秘书
张婷 非执行董事 3.00 0.58% 0.01%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62.10 88.93% 1.36%
人员 642 人
预留 30.00 5.77% 0.09%
合计(648 人) 519.60 100.00% 1.53%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