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张捷)
公告时间:2025-04-24 20:11:5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张捷,于 2018 年 9 月起任职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4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是□ 否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
2 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 是□ 否
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3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是□ 否
父母、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5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是□ 否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6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是□ 否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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