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海东
公告时间:2025-04-24 20:06:48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赵海东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海东,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
博士生导师。1993 年至 1998 年任扬州大学讲师,2001 年至 2003 年于大阪大学
从事材料加工工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3 年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2014 年
至 2016 年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至 2022 年 6 月任佛山市
南海奔达模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佛山市
南海奔达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至今任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至 2016 年任广东省铸造学会秘书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铸造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理事、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铸造与压铸分会理事长、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2022 年 5 月至今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 3 月至今任联合精密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
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赵海东 8 8 0 0 0 否 5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
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 7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实际出席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 4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实际出席了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
重点工作事项进展,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认真
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
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2024 年 3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兆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兆森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 9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何桂景先生、何俊桦先生、刘瑞兴先生、苏兆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海东先生、吴春苗女士、刘婧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经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瑞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何俊桦先生、何泳欣女士、张勇军先生、饶家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楚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更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系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5 年度本人
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在 2024 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赵海东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