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公告时间:2025-04-24 19:41:43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曙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度,本人朱曙夏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7 次,本人按时参加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无一缺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我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就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本人参与表决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度内,本人发表书面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 发表
序号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事项
事姓名 意见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
销《明光浩淼安防股份公
司 2022 年度股权激励计
四 届 七 2024 年 2 月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1 次会议 2 日 的独立意见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工作报告、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独立意
见
2023 年度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
四 届 八 2024 年 4 月
2 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21 日
权益分配、董蓝高薪
酬方案、募集资金与使用
情况、非经营资金占用、
朱曙夏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同意
立意见
解除限制并回购注
四 届 九 2024 年 6 月 销部分股票的独立意见
3 次会议 11 日
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半年报及摘
要的独立意见
四 届 十 2024 年 8 月
4 向工行、中信、光大
次会议 24 日
及农行授信贷款的独立
意见
四 届 十 2024 年 9 月 对外投资设立子公
5 一 次 会 19 日 司的议案
议
四 届 十
2024年10月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6 二 次 会
26 日 的独立意见
议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 届 十
2024年12月 的独立意见
7 三 次 会
21 日 向民生银行授信议
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浩淼科技现场工作时间满 15 天。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6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战略研讨会,并对公司进行了
一次现场考察,调查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
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地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方式,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本人在 2024 年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
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朱曙夏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