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19:40: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深圳新星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8,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7,018,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1,581,094.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5377 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95.00 万,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460,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539,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418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979.00 万元,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60.5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1,139.67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34.95 万元,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27.95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1,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185.31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 年,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5,764.86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50,740.20 万元,除去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84.2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7 年 8 月 1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860.00
减:发行费用 4,701.89
募集资金净额 55,158.11
加: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960.56
的净额
减: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 44,979.00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9,674.65
减: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64.86
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5,000.00
动资金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9.4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4.28
2024 年,公司已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818.4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24,053.42 万元,除去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388.28 万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8 月 19 日募集资金总额 59,500.00
减:发行费用 1,207.70
募集资金净额 58,292.30
加: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127.95
的净额
减: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234.95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01.49
减: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18.48
减:2024 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1.4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88.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分别自 2017 年 8 月、2020 年 9 月起对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 募集资金余额 说明
别
宁波银行股份有 73010122001469687 募集资 317.37 /
限公司深圳分行 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 73010122001631234 募集资 - 已注销
限公司深圳分行 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
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0880008964500141 金专户 - 已注销
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集资
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93029100453714 金专户 - 已注销
合水口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募集资
份有限公司深圳 602800573 金专户 - 已注销
分行景田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 73010122002382843 募集资 66.92 /
限公司深圳分行 金专户
合 计 - - 384.28 /
注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 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开设 1 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1631234)存放募集资金,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 2:因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
(4000093029100453714)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景田支行(602800573)已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1631234)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销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部(9550880008964500141)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销户。
注 3: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