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31:41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范围、工作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备了专业审计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实施了适当的审计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要求,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执行信息安全保密措施,未注意到泄密事件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