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环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42:0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843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 1-7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 00000843 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环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
德皓核字[2025] 0000084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环宇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环宇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红卫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泽斌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 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82,71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 356,999,975.1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8,924,999.38 元(含税)后,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83.88 万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674.1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止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两个募投项目共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0,154.36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3,376.23 万元(含募
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530.5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3,376.23 万元
(截止 2024 年 1 月 12 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止 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
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 元,公司已办理完成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止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7,545.64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628.3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5,246.14 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 1,354.6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024 年 12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46.14 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 1,354.6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
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已办理完成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2,782.66 万
元,支付发行费 1,025.86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01 万元,取得专
户利息收入 240.35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1,114.32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余额 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0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5,248.88 万元已补充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
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部分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
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
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 存款账号 2024.12.31 余额 备注
银行名称
1 兴业银行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