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21:5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华盛锂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6,795,496.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7,004,503.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7 月 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29,804,341.77 元,其中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63,477,573.12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21,094,473.4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08,094,473.48 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为 413,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753,8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186,795,496.51
募集资金净额 2,567,004,503.49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029,804,341.77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81,277,886.75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618,524,121.4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000.00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30,002,333.61
项目 金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3,894,311.7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1,094,473.48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 30,002,333.61 元,该金额
包含回购账户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
税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400667837),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27101040051088),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630100100217373);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512907114610818);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120122000537955)。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金融机构名称 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 10527101040051088 782,127.2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100217373 42,896,108.25
金融机构名称 帐号 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75120122000537955 104,302,633.8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512907114610818 45,152.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8112001013400667837 60,068,452.02
合计 208,094,473.48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413,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金融机构名称 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200208006 163,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200207827 5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86033000000870188 200,000,000.00
合计 413,000,000.00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2,980.4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24.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442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总投资为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