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启发)
公告时间:2025-04-24 17:54:48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江启发,作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企业财务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江启发,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注册国际财务管理师。1980 年至1987 年任上海市油脂公司第二供应站财务;
1988 年至 1989 年任上海市油脂公司团委书记;1989 年至 1991 年任上海市油脂
公司第二供应站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1991 年至 1994 年历任上海市油脂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4 年至 2000 年任上海市粮油贸易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0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处处长;2008 年至 2011 年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5 年历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5 年至 2020 年历任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监
事会主席;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联合水务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国航
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人 2024 年度履职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特说明如下:本人2024 年度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亲自出席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亲自 现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江启发 8 8 8 0 0 0 否 2
本年度董事会审议议案共 65 项,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会前,本人仔细分析研究会议材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
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后,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持续关注公 司的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等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针对决议执 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召集及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与 ESG 委员会外,各专门委员会均为独立董事占多 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 8
次,其中,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均严格按照
公司制定的相应工作细则执行。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积极通过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且未提出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与ESG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
董事 应出 实际 缺席 应出 实际 缺席 应出 实际 缺席 应出 实际 缺席
席次 出席 次数 席次 出席 次数 席次 出席 次数 席次 出席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江启 / / / 3 3 0 / / / / / /
发
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学习和落实公司各项专门委 员会的规章制度,通过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了 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方式, 及时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建 议,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内审部门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汇报,并与内审部门负责人保持沟通交流,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审部门的工作成效,并积极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各项工作。
此外,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还积极参与公司 2023年与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2023 年报审计执行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会议,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人员安排、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2023 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助力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年报审计执行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召开年报审后沟通会议,就公司财务状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交流。
2024 年 12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 2024 年年报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报审计后执行情况进行沟通,并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要求公司做好年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工作。
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公司审计委员会会同财务负责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小组负责人,就 2024 年报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沟通了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
2024 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
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特别是独立董事相关培训,2024 年 12 月,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本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还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董事会、管理层传达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有效保证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累计工作时间超过 15 日,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多次前往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并加强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及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沟通与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此外,本人还通过实地调研的形式现场考察项目,2024 年 2月与 6 月,本人分别前往江苏与山西考察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助力。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持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对于会议组织、议案资料报送、实地考察调研等,公司均能做到合规、合理安排与组织,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于关心的问题,能够安排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